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机理、挑战与“十五五”发展路径

创新资本需与产业周期共舞,科技金融正在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2025年10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将“新质生产力” 纳入全会规划框架,并明确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十五五”时期因此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科技金融作为金融强国“五篇大文章”之首和打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的核心纽带,其能否有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竞争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01 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内在机理
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其核心在于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这一转化过程需要科技金融的全链条、全周期支持。
新质生产力发展遵循“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的演进路径。在这一链条中,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类型的金融支持:基础研究阶段需要风险偏好型资本,应用研究阶段需要耐心资本,产业化阶段则需要规模化资本。
科技金融通过优化资本配置、分散创新风险、发现企业价值三大机制,有效破解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死亡之谷”难题。它能够为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可持续资金流,加速知识溢出和成果转化。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现代产业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基础。科技金融通过引导资源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聚,能够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夯实新质生产力的产业根基。
02 科技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状评估
“十四五”期间,中国在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从政策层面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格局基本形成。2025年5月,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提出15项具体措施。
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7.54万家,获贷率为50.3%,比2024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
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功能明显增强。中国证监会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新上市企业中,九成以上为科技企业或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科创十六条”“科创板八条”等举措的密集出台,实现了从发行上市到“募投管退”的全链条优化。
保险业则聚焦风险保障功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五年来,保险业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10万亿元,为3600个创新应用项目提供支持,为新质生产力的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筑牢风险屏障。
从创新产出看,“十四五”期间我国研发投入产出效率持续提升。截至2024年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发明专利量达134.9万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50万家,较2020年增加83%。
03 当前科技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成效显著,但当前科技金融体系仍存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其中最突出的是融资结构失衡问题。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与科创企业轻资产、高风险特征不匹配。
商业银行作为信贷资源配置主体,其风险控制和期限管理要求使其更倾向于选择现金流稳定、有重资产抵押的企业。这导致大量处于初创期的科创企业难以获得适配其成长周期的长期耐心资本。
信息不对称问题也严重制约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科创企业的核心资产多为高专业壁垒的科研技术,但金融机构缺乏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和风险定价工具,加之科技信用评价机制不健全,使大量创新项目无法获得信贷支持。
数据估值与信用化能力薄弱也是突出问题。金融机构对数据资产、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估值缺乏标准方法与可靠模型,导致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业务难以规模化展开。
在监管层面,金融创新发展与监管机制不同频的问题日益凸显。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新业态的出现往往超前于现有金融监管框架的更新速度,导致出现监管空白或适用模糊地带。
04 “十五五”时期科技金融发展的新要求
“十五五”规划建议为科技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指明了新方向。首先,加强原始创新成为战略重点。规划建议强调要“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加大长期稳定支持”。
这意味着我国科技创新战略正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型。科技金融体系需要相应调整,增加对基础研究和前沿领域的长期资本供给,克服短期功利化倾向,为原始创新能力跃升提供金融支撑。
其次,“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这要求科技金融发挥纽带作用,打通从“科学”到“技术”再到“产品”的转化通道。
耐心资本成为关键要素。与传统金融追求短期回报不同,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金融必须有“与周期共舞”的耐心,能够承受创新长周期中的不确定性,陪伴创新主体跨越“死亡之谷”。
科技金融自身也需要加快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构建基于数据驱动的风险防控体系,成为应对新挑战的必然要求。
05 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
针对当前问题与未来要求,“十五五”时期需构建“政策—市场—机构”高效协同的科技金融生态系统。在政府层面,强化顶层设计与跨部门政策协同至关重要。
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基金、专项补贴等措施提升科技研发投入强度,并依托平台优势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同时,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打造覆盖“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框架。
金融机构体系需要差异化定位与合作。国有大型银行应发挥主力军作用,设立科技金融部门,开发“投贷联动”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专业化产品。中小银行则应深耕地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特色化、精准化服务。
耐心资本矩阵是破解融资结构失衡的关键。针对科创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建立覆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资本市场”的全链条耐心资本供给体系。
特别是对初创期企业,需要发展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完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政策支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让利”机制与“容错免责+阶梯退出”考核,提升早期投资活力。
06 创新科技金融工具与服务体系
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需要创新金融工具与服务模式。在债权融资方面,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发贷款、选择权贷款等特色产品,满足科技型企业差异化需求。
在股权融资方面,发展创业投资、产业基金、投贷联动等工具,探索“股权+债权”、“融资+融智”等综合解决方案。特别是深化“投贷联动”机制,探索“认股期权+贷款”等新型模式。
保险机构则需创新科技保险产品,为科技创新全过程提供风险保障。开发研发中断险、关键技术设备险、产品责任险等特色险种,分散科技创新风险。
数字化转型是提升服务效率的关键。科技金融应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客户画像、风险定价、授信审批的智能化,提升服务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
针对数据要素价值化难题,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创新工具,激活数据要素金融属性。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交易市场与配套制度,使企业能够通过数据资产进行市场化融资。
07 优化科技金融风险防控与监管机制
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需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首先,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框架。通过“监管沙盒”等工具平衡创新与风险,给予科技金融创新试验空间。
监管体系需要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转变。运用监管科技搭建风险动态监测平台,对跨市场、跨机构的资金流动进行穿透式监管,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至关重要。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体系,包括财政支持、担保增信、保险补偿等多层次安排。特别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差异化监管是促进科技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科创企业生命周期特点,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分层监管体系,实施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专注于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机构,在资本充足率、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
08 强化科技金融基础设施与人才支撑
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需要健全基础设施支撑。首先,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流转机制,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点[ccitation:8]。
信用信息平台是破解信息不对称的关键。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工商、税务、社保、水电等数据,构建科技型企业信用画像,为金融机构授信决策提供支持。
专业人才队伍是科技金融的核心支撑。加强科技金融人才培育,培养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鼓励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人员双向流动,增进相互理解与合作。
同时,引进具有国际视野和经验的科技金融人才,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建立科技金融人才认证和评价体系,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国际协作是提升科技金融水平的重要途径。鼓励国内金融机构与国际先进机构合作,学习借鉴成熟经验。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面向“十五五”,中国科技金融体系正在经历一场深刻变革。在合肥,一个由政府、企业、院所共同构建的“芯屏汽合”产业生态,通过基金招商、产业链投资等创新模式,培育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在苏州工业园区,基于企业创新能力的“一行审”信贷模式,允许科技型企业凭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获得贷款,不良率保持在较低水平。这种风险可控的信贷创新正在全国更多高新区推广。
随着“十五五”规划实施,科技金融将更深度融入国家创新体系,通过优化资本配置、分散创新风险、发现企业价值,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注入强劲动力,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基础。
